首先要講, 內含價值(Embedded Value)的概念對壽險業務才有意義. 平保並非一間純人壽保險公司, 現時壽險業務的盈利貢獻佔整體盈利56.63%, 即係有超過40%的盈利來至係非壽險業務.
我認為平保的估值不適合用EV乘一個倍數的方法. 原因來至內含價值的計算方法. 簡單d講, 內含價值=調整資產淨值 + 扣除償付能力額度成本之後的有效業務價值(當然係指壽險業務).
調整資產淨值係指壽險公司的自由資本+要求支本, 自由資本即係可以被壽險公司任意處理和分配的資本. 因為平保的業務包括壽險和非壽險, 所以平保內含價值中的調整資產淨值係包括壽險資產和非壽險資產. 即係話, 平保整體的內含價值1503.11億元之中, 包括左一些非壽險業務的資產淨值, 所以用EV乘一個倍數的方法, 可能會扭曲左估值.
所以對平保的估值方法, 我用07年底平保整體內含價值 + 20倍扣除持有償付能力額度的成本後的一年新業務價值(壽險業務) + 其他業務以15倍市盈率計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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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前
Since EV includes non-insurance business (e.g., bank) as you said, will you double count the value for non-insurance business in your formula? (e.g., portion of bank in EV and also 15*PE for bank)
回覆刪除Thanks,
Kelvin
本人覺得平保是一間綜合金融機構,可以用 EV 乘一個倍數,例如宏利係 2 倍,咁平保有 2.5 倍都好合理。
回覆刪除計好壽險業務的價值後,再用 PE 計算其他業務的價值。
不知先生覺得呢種方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