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現房銷售是未來內地房地產的大方向。
預售制度的好處是開發商可以運用預售的錢來還開發貸,對資金的流動和周轉有很大的幫助.
現房銷售,意味所有的錢都要開發商自己出,借開發貸要借3年,民企開發商按一年6,7厘計算,借3年的利息接近20厘. 同樣一筆資金,在預售制度下,可以開發3-4個項目,而在現房銷售制度下只能開發1個項目.現房銷售會延長資金回籠週期,讓房企資金壓力變大,降低開發商資金周轉率,增加經營風險. 現房銷售的模式,民企開發商很難生存。
結論是,民企開發商最終只能退出市場,唇亡齒寒,民企物管的結局也是可以想像得到的.
唉………
不止房地產,每一個行業都是國進民退,這是大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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