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3月 22, 2008

回應網友哈哈有關平保的內含價值(EV)問題

首先要講, 內含價值(Embedded Value)的概念對壽險業務才有意義. 平保並非一間純人壽保險公司, 現時壽險業務的盈利貢獻佔整體盈利56.63%, 即係有超過40%的盈利來至係非壽險業務.

我認為平保的估值不適合用EV乘一個倍數的方法. 原因來至內含價值的計算方法. 簡單d講, 內含價值=調整資產淨值 + 扣除償付能力額度成本之後的有效業務價值(當然係指壽險業務).

調整資產淨值係指壽險公司的自由資本+要求支本, 自由資本即係可以被壽險公司任意處理和分配的資本. 因為平保的業務包括壽險和非壽險, 所以平保內含價值中的調整資產淨值係包括壽險資產和非壽險資產. 即係話, 平保整體的內含價值1503.11億元之中, 包括左一些非壽險業務的資產淨值, 所以用EV乘一個倍數的方法, 可能會扭曲左估值.

所以對平保的估值方法, 我用07年底平保整體內含價值 + 20倍扣除持有償付能力額度的成本後的一年新業務價值(壽險業務) + 其他業務以15倍市盈率計價值.

台灣yahoo: http://tw.myblog.yahoo.com/mr-market/
新浪Sina: http://graham_choi2003.mysinablog.com/
香港yahoo: http://hk.myblog.yahoo.com/mr-market/

2 則留言:

  1. Since EV includes non-insurance business (e.g., bank) as you said, will you double count the value for non-insurance business in your formula? (e.g., portion of bank in EV and also 15*PE for bank)

    Thanks,
    Kelvin

    回覆刪除
  2. 本人覺得平保是一間綜合金融機構,可以用 EV 乘一個倍數,例如宏利係 2 倍,咁平保有 2.5 倍都好合理。

    計好壽險業務的價值後,再用 PE 計算其他業務的價值。

    不知先生覺得呢種方法如何?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