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1月 27, 2011

公民黨: 請維護香港人的投票權利

筆者睇城市論壇, 公民黨的代表主張需要住址證明才可以登記投票, 甚至有嘉賓認為需要帶住宅證明或選舉通知書才可以投票. 這完全同公民黨一直主張維護香港人的投票權利背道而馳.

大家要記住合資格的香港人就有投票權利, 也只能投一票. 住址證明等等只是涉及選區的技術上問題.

筆者有朋友租屋住, 每隔一年或二年便搬遷一次, 如果一時忘記更改地址, 是否因此被取消投票權利? 按某電台女主持的講法, 投給公民黨的選民大都是懶人, 投票站搬遠些便不會去投票, 筆者想問該女主持, 搬屋懶改地址的是否多數也是支持公民黨的選民? 筆者一向支持公民黨, 不過, 即使筆者使盡一切計謀,也不可能靠玩弄地址的把戲, 變出2票, 一票投給陳淑莊, 另一票給湯家驊.

筆者想問, 露宿者, 居無定所的人, 在大陸養老或在外國定居而在香港無居所的香港公民, 公民黨是否主張剝奪這些人的 投票權利?

大家要記住, 所有投票的選民都是有投票權利的香港市民, 請尊重乎和維護香港人的投票權利. 不要加設關卡剝奪香港公民的投票權利.

16 則留言:

  1. 支持外傭居港權的攻民黨還值得支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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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建制派及其偉大祖國, 請尊重公平選舉. 敢說你們沒有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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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邊個可以講以前泛民大勝之時無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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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露宿者可由露宿者之家等慈善機構核實身份及提供地址, 居無定所的人則需提供主要居所作為選民登記地址, 而在大陸養老或在外國定居而在香港無居所的香港公民, 他們應否有權投票, 值得商榷, 若認為他們仍有權投票, 真不知應該將他們的住址放在那一個選區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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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如果由機構提供地址,會俾輸左的政黨話係種票. 美國人係外國定居仍然有投票權,投票權是公民權利, 和居住地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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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輸打贏要氾民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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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先生實在太天真,公民黨怎會幫你維護香港人的投票權利,這個政黨所作所為只會令支持者愈來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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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如果由機構提供地址,會俾輸左的政黨話係種票. 美國人係外國定居仍然有投票權,投票權是公民權利, 和居住地無關. "

    由有公信力的機構為特殊人士提供地址是沒有問題的, 被判終身監禁的囚犯在獄中也可投票.

    美國如何決定移居外國的公民的選區呢? 英法德加等國家是否與美國的情況相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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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邊個可以講以前泛民大勝之時無種票?" 叫文滙大公人民出示證據! 佢地有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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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咁你(妳)點知D種票系投親中人士, 唔比D票系肥佬黎種比D氾民咩,佢咁多老外connections.
    不認同有種票就話種比親中人仕..... 除非有實證。 《計中計》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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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香港那有個政黨及政棍是值得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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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大狀黨經常用自己專業知識去挑骨頭, 找政府麻煩(其實係找全港人麻煩), 花去香港大量金錢, 美其名是為香港好, 有人還相信? 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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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親中人士種票未有證據, 不過親公民黨的張達明已被揭發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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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張達明沒有種票, 他被抹黑而已. 政協梁平1屋7姓13票, 大概用漂白水都難以洗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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