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8月 30, 2011

渣打集團上半年業績和估值分析(二)

其他減低信貸風險的方法: (2) 與客戶訂立抵押品合約, 用以減低信貸風險的抵押品包括現金, 存款, 住宅, 商業及工業物業, 固定資產如汽車和飛機, 證券和商品等等. (3) 以買方身份與第3方訂立相關貸款的信貸違約掉期(CDS)合約, 一旦客戶違約便可將損失轉嫁給CDS的賣方. (4) 要求借貸人獲取第3方銀行提供信貸保險, 甚至相關政府的擔保.

有人會問, 為何銀行肯為客戶擔保來自其他銀行的貸款? 原因好簡單, 因為有"保費"收, 情況其實類似賣出其他銀行貸款的CDS合約. 筆者想趁此機會討論銀行的表外資產, 因為早前市場一度非常關注內銀的表外資產問題, 也有朋友問筆者對這方面的意見. 其實表外資產並非內銀獨有, 而是所有銀行都有. 以之前提到銀行貸款擔保為例, 假設, 客戶A問匯豐借100萬元, 然後渣打為該客戶貸款提供擔保, 如此設計便達致3贏局面, 客戶借到錢, 匯豐可降低違約損失風險, 渣打不需付出真金白銀, “指下鼻哥”便有費用收入. 不過, 渣打需要將該貸款金額100萬計入表外資產, 即使渣打實際上並沒有借貸給客戶. 此外, 銀行為客戶提供的未動用信用額度(Credit Line), 又或者客戶經銀行買入名義金額(Notional Amount)1百萬元的股票期權, 即將最終要結算的金額只是結算價與行使價之間差異引致的盈虧, 銀行仍要將整筆名義金額100萬元計入表外資產. 因此, 表外資產其實是很普遍的東西. 不過大家無需太擔心表外資產會成為一個完全隱藏的黑箱, 因為表外資產同樣需要納入風險加權資產的計算之中, 仍然受到資本充足比率以及撥備覆蓋率的制約.

如果將今年上半年底與2010年底的計數字比較, 會發現集團資產增加了9.9%, 客戶貸款增加了9.06%, 風險加權資產增加了7.02%, 但信貸風險的增速只有5.84%, 因此,信貸風險佔風險加權資產總額的比重由2010年底的82.56%下降至81.65%. 今年上半年的風險加權資產收益率(RoRWA)為1.03%, 較2010年下半年提升9個基點, 撥備與除稅前風險加權資產收益率為1.62%, 則較2010年下半年增加36個基點, 顯示風險加權資產收益率的提升主要是靠經營業務實質的改善. 事實上, 集團致力優化風險加權資產策略佈置並取得一定成效. 美洲、英國及歐洲的除稅前風險加權資產收益率最低, 只有0.44%, 集團把相關地區的風險加權資產佔比由2010年底的22.03%下降至20.46%, 將資源投放到除稅前風險加權資產收益率較高的新加坡,印度和其他亞太地區.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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